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通知
更新时间:2014-12-03
各市州残联、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
为加大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中央财政在2014年至2015年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扩大救助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实施采取“定点委托”(即继续按照正在执行的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方式)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即政府购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两种方式。
为确保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在我省有效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14年至2015年,每年资助4000名(包括“定点委托方式”3000名,其中2014年度已安排500名,并已按《关于做好2014年度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通知》<湘残康[2014]5号>文件实施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1000名)智力残疾儿童在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内,接受康复评估,并进行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方面的系统康复训练,连续资助两年。
2014年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不含“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任务),2015年任务根据前一年任务完成情况另文下达。
二、资助条件
——城乡有康复需求的智力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贫困智力残疾儿童。
——年龄不超过7岁(含)。
——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智力残疾儿童。
三、资助标准
中央财政为每名受助儿童提供每年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的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档案及培训教材等费用。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管理
——省残联 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下达任务;审核项目定点康复机构;组织培训;检查、督导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做好项目公示、统计项目数据;监管各地资金使用和管理;考核评估项目执行成效;省残联是政府购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购买主体,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定承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监督指导承接主体执行项目任务,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开展康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做好档案、康复资料的制定和印发。
——市州残联 负责救助对象的筛查和上报工作;申报定点康复机构,安排救助对象进入康复定点机构训练;检查、督导项目开展情况;监管经费使用;做好本地项目档案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家长培训告知和项目宣传工作。对于定点委托方式执行的任务,要按照《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准入标准》(见附件6)要求,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初步核定具有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基础的康复服务机构作为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加强项目的宣传,号召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二)训练服务
——项目专家组 省残疾人康复协会协调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项目专家组,依照中残联标准制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基本规范和检查评估实施办法,推广实用康复技术,促进智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融入社会生活,参与项目实施成效的检查评估。
——康复训练定点机构 承担项目任务的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做好康复专业人员和基本设备设施的配置,保证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的必要条件;与家长签订儿童系统康复训练知情同意书;按照《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服务规范》(附件7)要求,采取机构集中评估和训练与家庭康复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资助的智力残疾儿童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机构系统康复训练,定期进行康复评估和总结,并培训家长。
五、工作流程
——确定康复训练定点机构。 项目地残联开展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情况。对于定点委托方式执行的任务,要按照《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准入标准》(见附件6)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上报省残联审批(附件2)后作为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承担项目任务,按要求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附件3),由省残联汇总后报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备案。
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执行的任务,省残联作为购买主体,根据国办发〔2013〕96号、财社[2014]13号、残联厅发[2014]47号文件精神,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选定承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为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具体要求另文下达。
——筛选资助对象。 项目地残联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智力残疾儿童筛查,选择符合救助条件的智力残疾儿童,填写《智力残疾儿童申请与康复救助审批表》(附件4),经市州残联审核后,确定为项目受助对象并发放《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救助卡》(省残联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
——实施系统康复。 安排受助儿童到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评估,制定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进行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能力训练,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定期进行阶段评估,培训智力残疾儿童家长;机构康复每年不少于6个月,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有周康复课程和日康复流程安排,康复训练效果评估应达到有效以上;康复机构要专门组织受助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机构的系统训练结束后,康复机构应做好社区、家庭康复的指导,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随访。详见附件6(注:附件6为基本要求)。
——做好转介服务。 项目地残联和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要重视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与学前(义务)教育的衔接,在持续康复训练的基础上,为达到一定能力的适龄儿童争取上学的机会,使他们能够融入社会生活。
——做好统计、汇总及信息收集。 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负责做好新收训智力残疾儿童登记和康复效果评估工作;组织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登记表》(附件5),承担任务地区残联审核后,定期将信息录入本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台账。
市州残联和定点康复机构负责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存档,各市州残联于当年10月31日前撰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报省残联康复部。
——开展绩效评价。 年度任务完成后,省残联将对康复训练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不达标的定点机构予以淘汰,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经费管理
定点康复机构应确保康复资助经费供受助对象康复训练6个月,并将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月定期记入《智障儿童康复项目康复救助卡》,每项记录须由受助儿童监护人签字确认。项目执行县级残联可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定期与定点康复机构结算,结算时定点康复机构应提供救助卡复印件及受助儿童康复训练经费支出凭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是国家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推动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充分挖掘残联、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以及社会多方面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资源,引导和发展更多康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承担项目任务;残联系统康复机构要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承担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要加大筛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作用,尽可能发现智力残疾儿童,让更多需要康复的智力残疾儿童在项目中受益;要培训家长,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促进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的延伸,保证康复效果的延续和康复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各项目地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要将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的要求落实到位;要建立项目各类专门档案,记录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充分反映项目实施面貌;救助儿童要使用统一的救助卡。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并严禁弄虚作假、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扩大宣传,广泛动员。各地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和扶助残疾人,让更多的康复机构、智力残疾儿童家长了解项目,积极参与到项目中。
(四)严格督导,保质保量。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省残联将派出相关专家到各地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与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通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力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八、质量控制指标
1.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100%
2.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3.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90%
4.家长培训率100%
5.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85%
6.组织受助儿童开展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附件:1.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任务分配表(2014年度)
2.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申请与审批表(定点委托方式用表)
3.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目标责任书(定点委托方式用表)
4.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智力残疾儿童申请与康复救助审批表
5.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登记表
6.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准入标准
7.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定点机构服务规范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2月3日